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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经过: 我父亲是一个木工,因手艺较好,常被乡邻请到家里做木工.十九年前,我父亲在一乡邻(熟识)家里做木工,我父亲专注于用斧头砍木材,不想该乡邻当时二岁半的孩子来到后面,一下被我父亲的斧头柄碰到眼睛,当时并没有出现什么严重的异常情况,仅眼睛痛.当时该乡邻也没有表示要我父亲赔偿,后来将小孩带到岳阳治疗后,不知是治疗不妥还是先前确有伤害,后来出现眼球发白的症状,现在右眼已失明.出于内心不安,我父亲买了些东西去看望了他,并给了十元钱(84年)。后来一直相安无事.最近几年该乡邻在湖北做生意失利,近日来到我家称其子在外与人争执时有人以眼疾讥笑其子,导致其子现在很灰心,他想为孩子换个眼球,经问询手术需十多万,他想要我父亲分担部分医药费!他们家里人来到我家六、七次,后面的三次是逼着我父亲划出价钱,其中暗带威胁意思!而每次我父亲都回答了他说只能是出于良心捐钱或是按法律的判决出钱!

继承
2004-11-17 01:21: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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