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货车在有黄虚线的双车道的道路上行驶, 没有任何违章行为.小孩从已经停下来的中巴车下车后突然从中巴车的尾部跑出横过马路, 司机紧急刹车,小孩头部撞车晕倒,头部受重伤由我方司机马上送院抢救,我方先行垫付了29000元费用. 然后又陆续付了8000元. 交警判定小孩和司机各付50%责任. 我方积极联系保险公司并拿到60000元的医药费单据后,,拿到保险公司预付的15000元, 我方要求对方出示费用的单据,但对方不肯出示, 我方只好只给了100000元. 对方做财产保全,并起诉至法院,要求我方负全责并负担所有费用, 应如何处理? 我方应负什么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