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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公司试用期三个月,说转正之后再签合同,这三个月他们不给交社保,我可以转正签合同之后要求他们补交吗?还是应该怎么做? 谢谢律师!

合同纠纷
2020-08-29 10:30: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公司交。。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就应该缴纳社保,所以社保缴纳日期不需要与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一致。单位应自用工日起就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未足额缴纳的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社保部门在办理劳动保险时并不以劳动合同为依据,而是以职工名册和工资单为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试用期也应该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五险一金缴纳标准:1、养老保险:单位:22%、 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 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5、医疗保险:单位:12%、 个人2% 6、公积金: 单位:7%、 个人7%
  •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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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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