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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跟我老公离婚,他总是不愿意去办理说没时间,他说不用去,叫我离开这个家庭里就好了,用不着去办理签字,请问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20-09-01 16:40:3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关于离婚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1.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 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 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2.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你好,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
  • 您好,只能通过法院诉讼判决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
  • 你好,1、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拖延,就可以影响法院的判决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您好 需要沟通了解具体情况,专对性的帮你处理
  • 你好,你可以通过法律来起诉离婚解决
  • 先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诉讼离婚
  • 我想跟我老公离婚,他总是不愿意去办理说没时间,他说不用去,叫我离开这个家庭里就好了,用不着去办理签字,请问我该怎么办, 详细情况?
  • 当事人您好,对方表面上同意离婚实际上不配合完成离婚手续,那么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您需准备如下材料: 1、起诉状(一式三份);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则需提交代理人委托手续);3、证据材料(一式三份)。
  • 如果协商不了可以考虑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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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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