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前来送民事裁定书,事情内容如下:我丈夫与其弟和弟媳妇合伙炒股,事先我不知情,其间还有分红,后股市被套,弟媳追款,我小叔子有精神病(现已好),在家大吵大闹,怕引发小叔子的病,我丈夫给她写了一张借条,现在她据此借条起诉了我丈夫,法院已判决偿还,但现在其弟与弟媳在打离婚,债款中她应得部分已还给了她,其他部分该给其弟,但法院说借条中的债权人是弟媳,要强制执行还钱给她,我丈夫不同意,法院将我列为连带清偿人,说我若不还钱,就要强制拘留我,我不明白这是否合理合法,我该如何做?另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我未签收,其弟起诉与其弟媳离婚已立案,但不在同一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