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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租期2020看2月29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约定每期租金提前7日直接向甲方支付,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3日的,承担违约责任。现在是25日支付,有违约了吗?请帮解答,感谢!

合同纠纷
2020-08-28 18:50: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
    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合同法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 您好,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上限“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继续履行,第二,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第三,赔偿损失。
  • 这个要看是否存在违约及相关的证据
  • 你好,你是提前还是推迟了支付呢?
    追问:是25日付的,肯定推迟了,但不知道是不是超过三日了,超过三日就属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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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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