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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可以查到是否已经立案

债权债务
2020-09-15 09:45: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 强制执行已经立案,开始执行有一定的时间程序,不是说几天利益执行完结的,需要看被执行是否有资产,法院一般受理后要先从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执行局要分案,分到承办法官后,要先初查(查银行、土地、房产),给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等等,这些内容都是需要时间的。一般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还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时,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 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 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 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 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 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
    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写明申请强制执行所依据的已发生 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仲裁机构 的裁决书、调解书等)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特别说明:抵押房产已做登记的,请一并附上他项权利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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