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陷入了婚姻的低潮,需要有人帮助我。我的基本情况:
1、我1999年8月买的房子,贷款是到2009年8月。
2、2003年3月认识现在的老婆,2003年7月登记结婚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
1、结婚之后,房屋贷款一直还是我自己还的。
2、在她认识我以后就辞掉了工作,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去工作。每天就是经常上网玩游戏,然后也不经常做饭,有时候还要我下班后去买吃的给她。
3、在结婚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了她的qq聊天记录。知道她在认识我之前就有一个男人(已婚),并且经常出去开房间,即使在我们登记结婚之后仍然是这样。这是她在和她的一个女性朋友聊天里看到的。
4、她会经常回娘家,我经常是一个人在家。家里的所有基本开销(水、电、煤等)也基本上我从工资里出。
5、我们之间经常会吵架。
现在说到离婚,她提出:
1、要我房子分一半给她。
2、补偿她没有工作的生活费
我要问的是:
1、房子是否是属于我的婚前财产?
2、qq的记录是否能作为证据证明她一直是有第三者的?(因为她否认,说没有证据,她之前也自己对我承认过,但现在要我提出证据)
3、现在这样的情况我是否能以未能尽家庭责任为由或对方过错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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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婚前取得,是你个人财产,不必给她一半,更没必要补偿她的生活费--当然法律上有规定,一方困难,另一方要给予一定的扶助,不过至多给她基本生活费而已,不用补偿她什么。QQ记录当然可以算证据,但有一点,一来这种证据不太容易证实,难以形成完整有力的证据链,二来,网络虚拟世界中说真话的很少,所以仅凭此不足为据。至于离婚理由,呵呵,现在不需理由也可以离呀,你若有她不忠的证据最好,可以要求她赔偿,没有,就要证明她不干家务,也不负担家用,感情不和,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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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这些不忠的证据是很难取得的啊!
1、qq的记录是她和真实的女友聊天的记录。
2、房子的升值是否算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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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存续期间,只有我一个人上班,有经济收入。
我知道工资是算共有财产,这样一来那不是说房子要有她一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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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她在结婚之后一直不去工作,也拒绝去工作。
这样算不算是不尽家庭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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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缴的银行按揭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
qq记录可以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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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