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月份的时候我的朋友接到他的一个朋友的电话,让他到山东淄博的一个已经被确认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区的汉朝古墓进行挖掘。他的朋友已经是第三次到那个地方去了,前两次的时候他就曾叫过他,但是他没有去。这第三次的时候那个主犯又打电话,一而再再而三的叫他,他只好去了。他只有初中的文凭,并不认识什么文物。他去纯粹只是帮忙挖掘。在今年九月二十三日的时候被山东警方拘留,于十一月份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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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朋友涉嫌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从你的陈述来看,是具有从轻的情节的,是否可以判缓刑,还要对案情做详细的了解后才能作出答复;
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青岛高志坚律师:1300167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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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