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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冤枉猥亵,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猥亵,仅有11岁女童口供。嫌疑人去到派出所听说主动承认只有15日刑拘就承认了,请问会判刑吗?还有没有挽救的余地?

刑事案件
2020-09-05 14:37:1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是被冤枉的话,那么肯定是不会被判刑的,但如果构成威胁的话,那就涉及到了刑事责任。警方这样说也只是为了吓唬嫌疑人,争取让嫌疑人自己承认犯罪行为,这样就不用收集证据了。请问当时具体是什么情况呢?您是怎么跟警方说的呢?如果您愿意的话,可以将具体的情况告诉我,我帮您收集证据证明您的清白,希望能够帮到您!
  • 你好,可以为你辩护维权的
  •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猥亵行为属于刑事犯罪,受害者应该及时选择报警。关于证据的搜集,公安机关会依法侦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 如果是行政拘留,最多关15天就出来了,不必太过担心;如果是刑事拘留,很可能涉嫌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尽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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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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