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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营业不注销会怎么样

公司企业
2020-09-19 22:29: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不注销,其法人的资格将依旧持续,原债权债务仍由原公司来承担,这样会影响企业法人的个人征信,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此外,税务不去注销的话,所欠税一直存在,而且还会产生滞纳金,到达一定程度会影响贷款、出国等。”
  •   公司不注销的后果是怎样?   第一,公司歇业后未办理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虽办理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   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二,如果公司不正常注销,也不按规定参加工商年检,将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之法定代表人、股东将被工商局列入监控黑名单,在三年内无法再注册公司;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从法理角度来说,公司的注销是有很多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一般来说,属于下列原因之一的,应该在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 通常情况下,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但是,很多情况下,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动吊销执照”的方式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对此,法律给出了明确规定,以惩罚该类行为主体。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   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 第205条、206条、207条 之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破产法对清算及责任的规定非常具体。合伙企业清算是,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时,行为人具有破产法第31条、32条、33条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注销前的诉讼主体资格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在注销登记完成前,其主体资格问题备受争议。这也是部分公司借吊销讨债的切入点。一种观点认为,吊销执照后,公司主体资格消失,公司不能再有清算外的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司吊销执照后,依然可以作为诉讼主体。我同意后一种观点,理由是,吊销是被动的,公司还没有来得及清算,因此,许多问题需要解决,赋予其一定的主体资格利于后续问题的解决。
  • 1,公司注销,无论是破产后注销,还是非破产注销,都必须通过工商部门,而这个流程当中
    一、需要税务部门完税凭证。
    二、需要到银行办理销户。
    三、工商和税务部门肯定要对企业账目进行核查(就是查账)
    凡是企业以企业名义对外借贷的,必然走公司账目流程,工商,税务部门必然能够核查到,做假账的代价是非常大的。通过公司借贷,工商部门必然会通知债权人,咨询其是否要主张债权。
    2,现在有些小公司,其多数是法人代表以个人名义向他人或者公司借款用于经营,这笔款不是通过公司账务往来。但是这样,借贷就从公司借贷变成个人借贷。公司是否注销和借贷之间就没有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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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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