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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妻于2003年8月离婚,离婚至今前妻一直对我究缠不清,她属于自由职业者,在父母所在地打工,但她本人户口在本地,她隔两个月便来闹一次,到我的单位去闹,甚至将单位的人打伤,使我不能正常工作,她还到我父母家里闹,将家里的东西砸烂,父母不让进门时便在门口破口大骂,语言不堪入耳,甚至往门上浇汽油,回去工作时也不断打电话骚扰,我若挂电话她便直接来本地闹,我报过多次警,可派出所说她脑子有问题,不敢将她怎么样,为此,我于今年七月联合派出所将她送至石河子精神病院,经检查,她属于性格障碍,需住院治疗两个月,可她的母亲却闻讯赶来在医院担保书上签字将其保送出院,出院后,她一如既往,再向派出所报案时,派出所也对其没有办法。她向我索要给八万元补偿费,说给了后便不再究缠并签协议,无奈之下我答应了她的要求给了她七万元,还剩一万元于明年年底结清,双方也签了协议,可到现在她并没有履行协议中的内容,仍然打电话骚扰威胁,给她家里联系,家里人表示管不了她,任由她去,向当地法院咨询,回答是没有办法,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证券投资
2004-11-14 11:52: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