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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离婚怎么走流程

民事相关
2020-08-17 13:44:5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 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
  • 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去民政局身亲离婚申请登记。
  • 你好,你详细说下你的情况
  •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双方到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双方起草好离婚协议,内容包括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权债务的处理等全部都包括在内,到民政部门去面签,这样是最简单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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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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