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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信诈骗,怎么追回。

债权债务
2020-10-08 09:27: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最高法院2011年4月7日对外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解释,电信诈骗行为将受到从严惩处。这一司法解释将于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解释明确了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诈骗犯罪的发案形势,将最低入罪门槛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为3000元。根据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解释将电信诈骗行为规定为可酌情从严惩处的情节,规定了5种情形酌情从严惩处: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常见电信诈骗犯罪类型有哪些?1、利用网络电话冒充金融、社保、邮局、有线电视、电信部门及公、检、法机关诈骗。2、冒充消防、武警诈骗。3、冒充QQ好友、微信好友诈骗。4、虚构消费退税以“购车/退房税”等诱导事主到ATM进行转账操作进行诈骗。5、冒充熟人诈骗。6、冒充95588或10086等客服短信,利用钓鱼网站以网银升级或兑换积分进行诈骗。7、发送含木马链接的短息,以各种理由诱使受害人点击盗取银行卡号、密码进行诈骗。8、假冒汇款或催还借款名义进行诈骗。9、虚假中奖信息诈骗。10、虚构绑架事实诈骗。11、开设虚假网站、网上钓鱼诈骗。
  • 电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者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以及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还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另外也明确了可予从宽处罚的情形,规定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 您好,如遇诈骗建议您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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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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