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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非法经营6万6千香烟第八十二条规定,会怎么判。

刑事案件
2020-09-07 11:00: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 非法经营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如果只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并不严重则不构成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是加重情节。一般来说,应当以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巨大,作为“情节严重”的基本情节:以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作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基本情节,同时还要结合其他情节来考虑。罪与非罪的界限是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建议及时聘请律师维权。
  • 对非法经营的理解: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
    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
    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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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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