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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带着孩子从小区刚出来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直行,我要左转,正好一辆汽车停在路边挡住了视线,我与摩托车相撞,孩子受伤,去医院缝了五针,没有骨折,交警队判定我主要责任,摩托车与汽车次要,他们都有保险,要怎么理赔?,我怎么赔

保险纠纷
2020-08-27 18:50: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经过公安机关事故处理部门确定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的,需要机动车主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针对第三者的损失赔偿,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先于理赔,超过限额部分从商业险给予理赔。
  • 两车相撞到保险公司理赔需要以下手续:两方的交材单一式两份或是快速处理协议书,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定损单、理赔须知、维修发票及修理清单,对方的交强险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你的交强复印件和商业险复印件,你的身份证原件,获赔证明(就是你给对方垫付的维修费钱,填的获赔单子让对方在上面贴上身份证复印件最后签上他的名字,证明你已经把赔款给他了,然后你拿着这个获赔证明来保险公司理赔),如果车有要换旧件的需要交回保险公司的把旧件也一起带到保险公司来,这一点定损单上会有注明。如果驾驶证是A本或B本的情况下还需要提供体检证明,注意看看它是否过期。
  •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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