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咨询一件盗窃案。8月14晚上回工厂宿舍发现放到书包里面的手机没见,价值4000元,书包被翻过,门锁也没坏。宿舍里面5个人都有钥匙。事件经过:早上上班我最后一个走,中午下班我没回去过,到了晚上九点我也是第一个回宿舍,发现手机没见。我立马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后,探查现场。因为阳台外面也有一个门从来没有关过,宿舍在5楼,警方注意临边宿舍翻过来盗窃,但没脚脚印指纹线索。随后我百分之90怀疑是宿舍里面人偷的,(因为我5月份也是一个手机被偷,就怀疑那个人拿到,那时候跟舍友玩的非常好,因早上上班睡着上班迟到扣钱怪我没叫他起床,那晚手机就没见了,我就说我东西没见了,问他看没看见有人进来,或者是让他帮我找下他居然发火起来,骂人,说找什么,睡觉,真的太不正常了,估计是早上的仇恨,我也没报警),到了这件事,我更加确定是他拿的,百分之95,中午有人看见他回去过就是没有确凿证据,我就想知如果警方没结果,我可以去告他吗。怎么告?真的忍不了了。求助,谢谢。

其它综合
2020-08-31 09: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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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入户盗窃手机为例,涉嫌盗窃罪,入户盗窃不论盗窃所得价值多少,都应该处以刑罚,报案应当立案。  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手机被偷应当报警处理,如果手机价值较大,则涉嫌盗窃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需要具体分析,例如:   1、被偷了两万多的东西 打了110 ,警方应当立案,因为对方的行为涉嫌盗窃罪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建议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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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