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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辞退了,工作也交接好了,说是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但是要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才给,也没有让我签劳动解除书,这样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合同纠纷
2020-09-05 10:07: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下列款项:
    (一)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代扣的其他款项。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的步骤根据不同的情况,流程存在差异,通常有如下情况:
     协商解除
      1、 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 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 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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