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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提交了一个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还有10天就满6个月了,只收到受理和交费通知书,没有收到任何其他通知书,这样的情况是好还是不好呢?

知识产权
2020-10-18 20:51: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不同的专利申请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具体如下:
    1、发明创造名称:名称应简单、明确地反映发明创造的主题和类型。
    2、背景技术:与本发明创造最相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情况。
    3、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
    产品类的发明创造:结合附图,清楚、完整地写明各部件名称,及其相互之间的联接关系,并说明其工作过程,所提供方案以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电子类的发明创造:提供电路图或框图,并结合图中各电子器件或模块说明其原理;
    方法类的发明创造:包括加工工艺、化工产品、药品、食品等,应详细地说明其加工工艺步骤及工艺条件的限定,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工艺流程图;对于计算机、通讯等领域涉及的方法发明创造,则应提供该方法的处理过程,并根据需要提供其流程图。
    4、发明创造的有益效果和优点:描述本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对比所具有的积极的效果和优点,且所述的优点和效果是由于采用了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而直接获得的。
    5、附图说明:如果有附图,附图应按机械制图标准绘制。
    6、实施例:
    产品类和电子类的发明创造:实施例是实现发明创造的一种或多种具体设计方案,如果提供有附图,该部分应结合附图进行说明,并将附图中的标号标注在相应的零件之后,可以根据需要说明其功能、动态构造、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等。
    方法类的发明创造:应详细说明其工艺过程、操作步骤和具体的工艺参数等,通常应该供多种工艺参数结合的实施例方案;对于计算机、通讯等领域涉及的方法发明创造,则应结合流程图等提供该方法的详细的具体实现的方案,可以提供多种方案。
  • 使用在先的话,可以收集证据等专利授权后向专利复审委提起宣告该外观设计无效的请求。如果后面申请外观设计的人以该外观生产了产品,那么可以不正当竞争、侵犯商标权、侵犯著作权等理由提起侵权诉讼(具体视实际情况和拥有的证据来定)。如果后面申请外观设计的人没有生产产品并形成销售,那么即便侵权成立也拿不到什么赔偿。
  •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又称为小发明或结构专利,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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