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一个人晚上在我家附近打鸟。我方俩人去叫对方走,对方不走,我方准备报警,对方就动手打人,动手后我方把对方打至轻微伤,经派出所调解协商,我方一次性赔偿了。赔偿后三个月,对方又找理由告我方,我方应该怎么办?派出所有没有权利拘留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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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起诉了,你就要去应诉,根据当时的赔偿协议向法院说明情况。当时未拘留,未发生新的情况,现在一般不会再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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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议已经写情且履行了,在对方病情无变化时,你可以拒绝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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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伤情没有变化(仍然是轻微伤),可以拒绝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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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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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