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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不离婚,一方有外债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签署债务分割?另一方是否可以不偿还?我们是再婚家庭,我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有外债,(债务资金流向不明)债主找家来讨债,处于法律角度和家庭义务原因我替还了一部分,可是没多久发现还有未还清的债,我没有共同偿还能力了,但是为了孩子,也不想再离婚。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签署这份对外债务偿还责任的协议书?需要到有关部门公证吗?希望老师能给我解答这个问题,万分感谢!

民事相关
2020-08-12 12:00:4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下列情况属于共同债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如您们双方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其约定是有效的,但属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第三方。如婚内共同生活产生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若能证明该债务一方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不须归还。
  • 您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 您好 可以外部约定是个人债务 建议完善您的问题 方便律师解答
  • 您好!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如果另一方毫不知情或者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但需要得到债权人的认可。夫妻双方可以签订协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但该协议只在夫妻二人内部有效,对第三方无效。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可以直接来电或转为一对一郊外,我们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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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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