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我孩子马上开学上六年级了,户口在云南,学籍在四川,上高中可以在四川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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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当地教育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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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学籍和户籍是一致的。
二、相关依据
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五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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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需要转学籍就读的,应该先办理转户口手续,才能入读; 3、具体的转学籍手续及资料,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咨询转入地的学校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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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办理退学:回户口所在地就读的,只需要办理转学籍手续就可以了,是不需要办理退学的(否则会记入当事人的学籍档案):
1、该项应由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2、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3、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4、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5、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6、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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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