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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如下: 1.一帮农民工十来个人左右,经常在城中村包一些散工如搭工棚一二层的监时建筑,工人都是不定期临时组成的小工程队。 2.每个人都没有任何的书面合同协议,属于临时性的工作,干一天有一天的钱,工作自由想干就干。不想干休息,没考勤,志同道合的一群人。 3.队里有一个人重要人物专门接工程,收订金,记工天,管账,要工程款,发钱给工人等等。工程队里的工人基本都是他的老婆,弟弟,舅舅,亲戚等外加他们村三四人村民十个人左右。 4. 这个重要人物的老婆,三个月前在工地的工作中从二楼摔到一楼,全身多次骨折医药费用了二三十万了现在还没治好。 5. 三个月过后不知道什么人扇动他,他现在想到法院诉讼告我,说我是工头,因为这一小工程队的设施木板是我的,我要收设施木板费用。 6.重点每次包工地的订金都是这位重要人物拿了,我可以提供他这几年收的订金,发工钱,记工天的证据。因为我们合作了十年八年了。因此闹翻。 7. 他现在一口咬定说我有设施有木板就是工头,要么就说我是一半工头,要承担一半的医药费,这合理吗? 8. 所有工人都不是我叫来工地上班的, 9.请问他要是起诉我,我请你当请律师和他对溥公堂,胜算几多? 10.我不想赔偿伤者医药费,因为他不是我请来做工的。

建筑工程
2020-08-18 16: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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