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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的父母在我3岁时离婚,从3岁起我一直和叔婶一起生活(父亲没有给过生活费),直到16岁上技校时,叔才把我送回父亲家。我才认识继母。毕业后去服兵役,96年7月复员后才与他们一起生活,98年12月结婚(父亲和继母给办的婚事),两年后,由于我的弟弟(同父异母)结婚需用房,我们从楼上搬到父亲单位的宿舍(公有)居住。几个月后,父亲因病去逝(没有留下遗嘱)。半年后,我们住的单位宿舍拆迁,开发商给安排了一套商品房,说愿意要的话就自费购买,不要也不给补偿。继母和弟弟他们都说不要,我就买下了。所有手续都是我办理的,房产证正在办理当中。备注:父亲和继母已有20多年的婚史;我和继母共同生活有一年多;弟弟自从结婚后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

其它综合
2004-11-04 23:21: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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