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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漏水,反映给物业,物业说开发商没空来维修,该找什么部门投诉

房产纠纷
2020-09-19 16:08: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孙律师解答如下:向法院起诉。
  • 如果是质量保修问题,可以找开发商维修(有的委托给了物业);如果是主体质量不合格,就可以退房。如果退房,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包括房屋增值价值,也就是按房屋现值退钱。具体程序是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协商不在就只有向法院起诉。依据买卖商品房法律的相关规定,除有特殊约定外,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间起90日后,可起诉出卖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损失。
  • 购买房屋漏水的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六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 开发商违规出售商品房的行为有哪些
    1、未按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2、未按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3、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4、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的;
    5、分割拆零销售商品房住宅的;
    6、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7、未按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管理办法》的;
    8、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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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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