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按照试用期提前3天递交辞职申请的法律规定,于今日上午向领导递交了辞职申请,但没被批准。现在想问一下,提前3天包括今天吗,还是从明日开始算?关于这点百度答案说法不一,有的说包括,有的说不包括,还有的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那到底哪点是真?

合同纠纷
2020-08-13 02:57: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
  • 有关试用期的劳动纠纷问题,以下是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内。
    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试用期工资最低为转正后的80%,同时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5.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想辞职的话得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员工试用期离职只要提前三天,转正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