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人一起去龙华找工作,在路边的招聘栏上看见**塑胶厂打文员2名,于是我和朋友就问清路线,前去应聘,招聘小姐把大概的情况说给我们听:**塑胶厂有两个厂房,一个总厂,一个分厂,厂里效益良好,现要招文员,仓管,员工,我和朋友分别应该的是电话文员和人事文员,电话文员工资870元/月,人事文员1000/月,包吃住,给于晋升机会,待遇符合我们的要求,于是我们签了合同,之后,招聘小姐说要交工衣费,培训费,保证金,保险金等一共860元,然后开了单据,但并未给我们,说等上班后会传真到财务部,然后第二天,我们搬了行李,有一位自称是他们厂的领导,带我们去分厂上班,然后就把我们带到布吉港头的同德塑胶玩具厂,与厂里的李总见面,安排我们进了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