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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泉凡普贷款12万,36期,每期还5471.67,已经还了32期,共计还款175093.44,而且从没有逾期过,剩下的无力偿还,已经多还了5万多了,他们这个利息实在太高了,剩下的能不还吗

债权债务
2020-08-12 18:21: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贷款利息过高,如果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可不支付超出。但是,如果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没有超过36%的,则债务人需偿还利息。
  • 欠钱无力偿还属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因此而构成刑事犯罪,也就不会坐牢。除非你确有能力归还而拒不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的,或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你故意暴力抗拒等。此外,法院可能因为你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而对你人身采取司法拘留,最长可达15天。
  • 借款合同出现逾期的情况,有关利息的追讨如下:
    1、出具欠条时明确约定利息。约定从欠款之日起,应向债权人支付利息。
    2、出具欠条时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如果欠款人不同意承担利息,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欠款人注明还款期限,如果在约定的还款期限之内欠款人未能偿还欠款,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时就可以向欠款人主张逾期利息,这个利息一般为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3、出具欠条时同时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这样对债权人的保护更周全,当事人可以得到从欠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照约定利息计算的息金。
    4、出具欠条时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对于这种情形,债权人应当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之前,和欠款人协商,让欠款人在欠条上注明同意支付利息或者还款期限。这样就可以按照上述三条的标准操作了。
  • 1、超过36%的。超过的部分,即使利息已经给了,也可以要回来;
      2、24%以内的,法院予以保护;
      3、24%-36%之间的,超过24%的那部分利息已经给过的,不能要回来;还没有给的,也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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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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