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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有个问题麻烦您,我原来在老公司工作了3年多,2019年11月底我被通知到老板参股与别人合伙成立的一个新公司上班,未按照公司要求就去了,老公司和我的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解除,工作到2020年5月底,我被这个新公司的老总要求回老公司去上班,在新公司工作的这半年时间里,新公司没有给我签订任何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我的社保工资都是新公司在给我缴纳和发放,我6月初回到家后一直在请假,直到老公司给我下了一个催促我到岗的书面通知函,并且以不发放我工资为要挟,我没有办法只能和老公司签了辞职书。 我现在想以新公司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为理由向新公司索赔11个月的双倍工资,您看这个情况可以吗?两个公司是不同的两个独立法人

劳动纠纷
2020-08-13 04:38: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这种情况下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可,也不用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但是公司仍然要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单位不给的话,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关键是你要保留好各项证据,例如证明在这里工作,工资多少,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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