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定条件,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
抚养义务的儿童,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经济困难和贫困家庭指低保家庭);
2、补贴标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适时调整。自2019年1月1日起,困境儿童每人每月500元。
根据相关规定,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为在出生、发育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境遇或失去父母照顾的0-18周岁的儿童。
困境儿童申请审批程序如下:
1、由困境儿童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困境儿童父母死亡或失踪或判刑或无行为能力的证明材料,经济困难无抚养能力的提供贫困家庭证明;
2、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和社会散居困境儿童情况进行入户核实,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