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2月1日进入一家私营公司上班,一直到昨天。已有9个月了。但公司没有与我签任何合同。也没有为我买社会保险。昨天突然被公司解雇了,今天查了我国劳动法明确到,公司这种行为应该要给我一定的经济赔偿。于是我就打电话给老板,老板马上拒绝。还说掌握我很多证据,她进入了我的私人邮箱。说我下载公司的机密。说要告我,要把我弄进监狱,威胁了我。还偷看我的聊天记录,严重侵犯了我的隐私权。侮辱了我。有一份COPY 文件是存到了我信箱里,但那份文件只是付给工厂的货款。这个货款在合同书上都有的。而且制作合同书是我的工作内容之一,根本谈不上什么机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