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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作离职5年,忘记调档案,现在找到工作,有没有影响

合同纠纷
2020-08-10 15:33: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员工解除合同的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 员工离职流程之提前递交辞呈。正规企业办理职工离职大概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员工要提前一个月的时候写一份辞职申请,写明由于什么原因离职,要提前一个月递交给本人所在部门,再由所在部门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有时候也可以直接把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再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 而且真正离职时需要个人签字部门领导签字,人力资源部门领导签字等等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离职流程之工资结算工作。 要和财务部详细的具体的做好工资结算工作。这个工作一定要落实好,不要等到你办好一切离职手续之后才去处理工资问题。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违约金的问题。首先是否涉及违约金,如果有要弄清楚金额是多少,如何计算的。 另外还有你的社会保险金的转移或封存问题。
    员工离职流程之档案转移。
    如果你是辞职, 那就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单位会把你的档案封好,转给你本人,让你带了转入你以后的工作单位。如果暂时找不到工作单位,可以在找工作的地方找一个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档案托管,交一些托管费就可以了
  • 员工离职是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属于劳动合同终止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 辞职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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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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