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已经咨询过您了,但还有一些事情不明白,请您再帮帮我!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弟弟在班里人缘很好,借给他的同班同学20元钱,后来这个同学听别人说我弟弟问他爸爸要钱,因为这个他被他爸爸骂了一顿,因此他就找人把我弟弟的手筋砍断了,但弟弟并没有这样做,是另外一个女生干的。弟弟住院花了9000多元,在住院期间他们交了4300元,后来我们告他,他们就再没拿钱,现在法院让他们赔9000元,太不公平了,弟弟的这刀就白挨了,他们找人在我弟弟还没好时就让他出院了,他们也在法院来使了钱.法院也说这样就可以了。但我们不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