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婚前父母赠与给我的房子,婚后妻子要求加名,以后万一离婚,房子有她一半?

其它综合
2020-08-22 17:33: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割。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1、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商。2、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是对财产的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诉讼方式离。3、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根据你的叙述,只有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4、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如果你们对该房产没有任何出资的话,离婚时不能分割。5、存折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你所有。6、一岁半的女儿原则上归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他固定收入的20-30%。
  • 父母给子女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意的情况而定。若明确赠予子女一方的则无论是婚内还是婚前都属于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离婚也是不可以分割的。办理赠与,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缴纳住房评估费千分之六,依据住房评估价格,缴纳2%的公证费,得到公证书,在到房管,办理赠与过户,缴纳全额契税3%--4%,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
  • 别人赠与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割?
    要看办理赠与时候,是否注明,是赠与你个人的财产,如果赠与合同有约定,这房子属于你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住房归你一人所有,
    如果没有注明是赠与你个人,就属于你婚后取得财产,算共有财产,离异,你配偶有权利分割一半。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