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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因我有赌博的不良行为与前妻协议离婚,因,考虑到不想连累孩子,我净身出户。每月支付抚养费4600。今年孩子高考,前妻找我要孩子的上学费用,说她只有1千了。我这两年一直按月支付抚养费,加上净身出户,根本就没有存款,现想起诉前妻,重新分配财产分割

民事相关
2020-08-22 02:13: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主张孩子的抚养费,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 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要考虑谁带孩子应当分到房子,折钱给另一方。
  • 协议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31对协议离婚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只要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就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如歌对离婚意向基本一致,同时对离婚及离婚相关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离婚后的居住、户口处理等相关问题,经过协商能达到一致,就可以在双方都亲自参加的情况下,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而不需要到法院起诉。手续办完后,当即领到离婚证书,夫妻关系就结束了。这个过程就是协议离婚。
  • 根据《婚姻法》第36条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于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归纳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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