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介绍一下我们的情况: 我的单位在济南,是一国有大型建筑企业,我们在潍坊的一个项目遇到了一个问题! 在9月份潍坊政府下属的一个部门,在修建公路时,把我们按设计要求已于去年年底敷设于公路下(横穿公路,公路两侧有标志)的电缆挖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他们部门的主管多次口头(我们与他们在第一次接触时,就提出并写好了事故备忘录,他们不签字。)承认他们是责任人,但他们拒不赔偿经济损失! 事故已发生一个多月,我们一直以较为积极的态度、减小经济损失的原则,多次与他们联系(发过数份传真,原始资料我们都保存),并找过他们负责工程的一个政府副职,到现在都没有得到较好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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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方法是就损失调解成功,如不能调解,保存好原始证件,拍好现场照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好让对方写愿承担责任的书面协议.后再计算损失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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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