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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税务登记证登记后可以变更地址吗?变更地址需要一些什么资料?

合同纠纷
2020-08-11 21:05: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司变更地址需要提交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公司盖章的《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   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自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的情况发生以下变化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  (二)改变法定代表人;  (三)改变经济类型;  (四)改变地址或经营地点;  (五)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  (六)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七)增设或撤消分支机构;  (八)电话号码发生变化;  (九)税务登记其他内容发生变化如开户行信息。
  • 一、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交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三、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核准变更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四、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要先变更代码证);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变更地址需带租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及房产证复印件。
  • 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2、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4.其他有关资料。5.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3.其他有关资料。4.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5.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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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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