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春市某国有旅游企业的正式职工,由于前一段时间我们单位出现了点问题,致使老总、副总换人,现在单位领导拿出这样的一个方案来改变经营不景气的状况,我们每个员工都将规定任务,而且不完成任务将不给工资,具体方法如下:1、每年完成纯利1万2的,工资为800元/人(具体数额未定) (纯利就是刨除去你的工资、社保、电话费等一切费用纯向公司交纳的利润)2、每年年初个人向公司交纳全年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包括公司应给职工交纳的部分)3、完成几个月的任务开几个月的工资,其余月份将分文没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