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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中,有这样一条是否合理,内容如下,房屋租赁合同交接以后,中介代理不再承担责任个义务!

合同纠纷
2020-08-06 12:24: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屋租赁合同本身只有两个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中介在合同订立的前期,或者是合同未订立之前,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可以说是相当于代理的身份。合同订立后,代理服务已经结束,代理合同或者是中介提供的中介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中介本身是不需要也不能在租赁合同中承担义务享有权利。所以你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和房东发生矛盾,只能和房东协商或是走仲裁、诉讼。中介在其中仅充当证明人的身份。
  • 您好,是不合法的,交房以后,房子的质量问题,房屋的权利瑕疵,是否和合同上相符合,影不影响居住,还是中介方需要承担的义务。
  • 就是中介已经完成了居间交易任务,后期责任是由承租人和房东直接对接!
  • 你好,租赁的类型不同责任和义务终止的时间点不同。交接后若直接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是可以的,但没有与房东签订合同,这样约定是不合理的,出现租赁纠纷中介是有责任的。
  • 您好,当然是不合理的,房屋中介的责任是保证所提供的租赁的房屋信息是合法有效的,目前还需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以看我主页信息跟我电话进行联系,具体情况你可以联系我详谈,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对于您被侵犯的合法权利,建议您寻求律师的帮助,有更细致的需求您可以致电与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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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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