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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18年用车抵押贷款二十万,当时说好的是4.5厘利息。贷款周期为36个月,当时信贷员跟我说是农村信用社贷款,让我办理一张信用社卡,我就给办理了,第一个月就让我还6989.64元!我当时问信贷员,他说以后会越来越少,我还了26期了,每期还是这些!我感觉我被骗了,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证券投资
2020-08-09 18:39: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具体情况可以与我打电话咨询,以便更好的帮助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房产抵押利率: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利率是根据贷款的年限来制定的利率表是这样的 项目 年利率(%)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 5.10 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 5.56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三年) 5.60 三至五年(含五年) 5.96 五年以上 6.14 (如果你贷款时间不长的话可以做基准利率 如果要时间长利率可能会上浮10%左右,具体还是要看你的资质,用途和还款能力了)另外房产抵押贷款条件首先你要满足:房屋抵押贷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房屋的面积要大于50平米;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其次房产抵押贷款价值额度:房屋抵押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然后房产抵押贷款贷款年限: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注:如果银行不能给你提供这个服务,可以通过担保公司去操作,当然会有一定成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196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房屋抵押贷款如果走银行的话利息是5.5厘-8厘,这个是月利息,但是银行要求比较高,要求的条件也高,流程一般是这样的,先要看过你的房产三证的复印件,再要实地看房的,如果可以做的话你需要提供房产三证,结婚证(单身提供单身证明),身份证,银行的话还要看你的负债情况和信用报告,再去房管局去做个他项权证就可以下款了,下款时间一般在20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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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