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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的合作协议,没有律师公证,只有两个不属于彼此亲人的证人,生效不?

刑事行政
2020-08-23 00:24: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当事人身份明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就遗赠扶养协议事宜达成协议;
      3、当事人提交了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4、该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书

    ( ) 字第 号

    兹证明遗赠人__(男或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__省__市__街__号)与扶养人__(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男或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__省__市__ 街__号)于__年__月__日自愿签定了前面的《遗赠扶养协议》,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协议上签名(盖章)。

    __与__(单位名称)的代表人__签定上述协议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县)公证处

    公证员:__(签名章或签名)

    __年_月_日
  •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除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审查外,应着重审查下列内容:
      1、当事人之间有共同生活的感情基础,一般居住在同一地;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
      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地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
      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5、遗赠人有配偶并同居的,应以夫妻共同为一方签订协议;
      6、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
      7、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及担保财产;
      8、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查明的其他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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