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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协议离婚一年了,孩子抚养权归她。但是离异以后孩子一直跟着我生活。但是前妻这段时间不断要孩子跟他走,孩子已经十二岁了。如果孩子愿意跟她走我是没有意见的。但是孩子死活不愿意,她就强拉硬拽的。这种情况我能要回抚养权吗?

民事相关
2020-08-11 02:03:4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的,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抚养权的话,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根据您的描述,孩子想跟您共同生活,所以您要回抚养权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抚养权的
  •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 子女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
  •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抚养权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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