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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和弟同时起诉别人,我弟封了欠钱的人所有银行卡,房产,我没有封,那最后强制执行房产,我们是共同分割房产么,还是只是谁封的归谁

债权债务
2020-10-19 21:56: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是两个案件还是同一个案件?到执行你有权参与分配被执行人的财产。
  • 别人欠钱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执行超过六个月,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的对象必须是被告的合法财产,如果没有房产证,必须有证据证明房子属于被告。    申请强制执行所需要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1份(申请人本人签字或捺印)  2、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3、申请执行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只有一审的需要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开具,调解书也需要)  5、有法定(指定)代理人的,另提交:  (1)法定(指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2)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   如果欠条到期了债务人不还钱,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强制要求债务人还钱。只要债务人有工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工资来还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月在执行对方工资还钱的时候法院需要先扣除一部分工资来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活而不是将债务人的工资全部用于还款。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你好,你起诉的案件也到了执行阶段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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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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