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A医院做了药流,复查时没流干净,后面当天下午我又去B医院准备清宫,去了B医院打了B超说无残留,然后再B医院查出我有其他妇科病,就治疗了三天,第四天又打B超,还是说干净的,我因为不放心所以去了C医院再次做检查,居然还有残留,建议立马清宫,我又回到B医院做了最好得清宫手术,第四天去复查,说清干净了。后面我因为之前的误症,还是不放心,又去了c医院检查,还是有残留,至此我想请问下,我可以像医院要个说法,要赔偿这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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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可能属于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院检查反复给你带来损害,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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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医院要说法。详情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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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