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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姐姐和她前夫15年前离婚,约定两个孩子归男方扶养长大成人,女方有探视权,不需要女方承担抚养费,只是口头约定,并未签订协议(当时法律意识比较淡泊),后面不允许女方探视,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起诉抚养费, 并到村委会出示假证明,使女方缺席并导致缺席判决 我方自知在情理上应该付抚养费的,但在当时离婚时提出过付抚养费,但对方拒绝,现在又突然起诉,态度恶劣及处事过分,自然心中不忿,不愿支付抚养费,但法院判决我方支付抚养费,我方在2017曾向法院提交支付抚养费,后面男方态度恶劣 ,又要增加抚养费金额,同时不让女方见小孩 , 又再次去法院执行扶养费,女方不服 ,不肯再支付扶养费,也是害怕这次付了还会再有其他要求,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

民事相关
2020-08-15 21:25: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支付抚养费是你这边的义务,探视权是你这边的权利,对方不能不让你探视
  •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 离婚有两种途径,解决抚养费的问题也有两种法律途径。
    1,协议离婚的,你可以拿着协议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给付抚养费。
    2,诉讼离婚的,你可以拿着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后,建议双方好好沟通一下,如果沟通不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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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