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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的专科毕业生,毕业后来到潍坊一家公司工作,来到之后公司派我们出去学习并签了职工培训协议,内容就是三年之内不能离开公司,否则赔偿培训费。当时领导还说不签劳动合同协议无效。现在培训回来,签合同时,公司合同上不能体现当初的待遇承诺,即给我们降低工资。并说不签可以,交上培训费可以走人,否则不给档案及户口证明。

其它综合
2004-10-28 15:42: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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