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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5日我看见《**日报》上的征婚启事,然后通过婚介所认识了一男子。其后他先后以做木材生意为由,向我借款三万余元,第一笔有借条,其它是银行转帐,有转帐凭证。本人多次催其还款,他一直以各种理由赖帐。到今年4月底其手机也关机,人也失踪。本人托人多方查找,终于在今年8月1日找到他本人住所,原来他并未离婚,有老婆孩子,他写了一张借条及还款计划,答应每月30日还我壹仟元钱,直至2005年6月全部还清。但至今一分未还,找他就躲,甚至不接电话,他还扬言说,你一个外地打工女,我就没钱还你,你能把我怎么样!即使上法院,我也是没钱还。请问:我能否以其婚姻诈骗到派出所立案,讨要回我的钱?或者是上法院起诉,假如胜诉了,他说没钱,我该怎样办?我能否请您帮忙?如何收费?请发Emina联系,谢谢!

其它综合
2004-10-28 16: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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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