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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想用股权质押贷款,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是民政局发的。咨询了工商局,工商局回复该学校没在工商局登记,办不了股权质押登记!请问这种单位该在哪里办股权质押登记

公司专长
2020-08-12 20:03: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归工商注册窗口办理!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会团体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工会的,提交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为基金会法人的,提交基金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加盖证书持有人公章)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4、出质人在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持股证明(应显示持股数额,由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加盖公章);可以是以下形式中的任意一种:(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书;(3)股票(仅针对股份公司)。 5、质权合同;注:1、依照《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2、《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江苏工商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出质人与质权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
  • 你好,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然后去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我国《担保法》对股权成立的公示,采用有效要件主义,即以公示作为质押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并以此对抗第三人。对公示的形式,无论是以股份出质还是以出资额出质,均采取登记的方式,只是登记的机关不同。如《担保法》第78条规定,以股票出质的,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 股权质押登记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企业出售整体上应该以股权转让形式处理。既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如果质押未撤销的。股权无法出让。股权质押必须要优质企业才可以降低风险。况且。企业资产,有限多数重要资产却登记在个人名下。主要审查股东是否实缴出资。如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