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们村在两年前为我小组修了一条叫产业路,说好在年底由村协助小组协调土地调整,两年过去了一直未能协调下来。如今公路正在硬化中,我进行了阻挡,村里面又说第二天给我答复,我就同意,但一直到现在(四天)也没有一个人给我一个电话。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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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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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