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朋友于2001年起合作承接工程项目。起初起草了合作协议,使用该朋友的公司帐号。但始终未正式签署书面协议,对工程所得的分配仅做了口头承诺。在当年完工的该项目中,本人除了费时费力,还垫资2万余(有相关凭证)。由于种种原因,该工程拖至2002年底才与发包方结清了工程款,但至今未按口头承诺进行分配。2002年第前,我又以“打工”的身份,为该朋友管理另一工程。报酬也是口头承诺。且本人又垫付了一定数量的货运费、交通费等款项,至今未得分文报酬及垫资。2003年开始,本人多次催促该朋友结帐,但其始终回避,并称上述项目无钱可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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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抓紧时间起诉,马上要过诉讼时效了.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案由是催讨工程款,你没有签署书面协议,比较麻烦,你应当想办法找旁証人做证,证明你所说的情况,这样的话,还有希望.朋友,要抓紧时间千万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侯律师021-52560541 021-62308970 13040600543email:natural665@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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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